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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酒店被偷拍,偷拍内容还被兜售牟利,甚至被用于诈赌、敲诈……这种情节不再是影视剧里的桥段,而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隐秘犯罪。近日,更高人民法院发布4起涉窃听窃照设备犯罪的典型案例,涉案人员被重判,有主犯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,引发社会强烈关注。
案例一:宾馆偷拍他人私密视频售卖,石某等人获刑更高10年
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,石某伙同他人预谋在多地宾馆、酒店暗中安装偷拍设备,专门偷拍入住旅客的私密行为,并将拍摄的视频剪辑、加工后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兜售,非法获利达29万元。法院认定石某为主犯,构成**制作、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**,被判**有期徒刑十年**,其余4人获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,并处不同金额罚金。
案例二:远程监控酒店房间,偷窥隐私画面保存下载
2021年3月起,颜某平、颜某建两人在酒店房间内安装窃照设备,并设定远程App操控,随时可通过手机远程查看、回放、下载房间内视频,内容多为住客隐私场景。2021年10月,旅客唐某某入住其中一间房间时发现偷拍装置并报警。最终,两人被法院以**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**分别判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。
案例三:改装“作弊手机”销售至全国,主犯获刑近五年
2020年起,闫某坤等人在北京、杭州、广州等地建立“工作室”,非法销售外观与手机无异、内置摄像头与识别软件的“诈赌专用设备”,售价高达数千元。法院判决其行为构成**非法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**,主犯闫某坤被判**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**,罚金100万元,其余三人被判刑两年至缓刑不等。
案例四:二手手机加装偷拍软件销售,非法获利三万余元
2023年9月至10月,陈某在未获许可情况下,将二手手机刷入录像软件改装成“偷拍设备”,共销售41部,非法获利3万元。法院以**非法生产、销售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**判处其**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.5万元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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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隐私、偷窥成瘾,必须严打到底
这四起案件暴露出偷拍乱象背后的完整黑色链条,从非法制造、改装,到网络销售、犯罪使用,受害者被彻底物化、隐私毫无保障,造成的危害早已突破底线。
不少案件中,嫌疑人还借助所谓“防偷拍设备”摆拍造假、博眼球吸粉,形成“制造恐慌—售卖产品—非法牟利”的恶性循环。部分设备以“充电宝”“遥控器”等普通物品外壳伪装,消费者几乎无法察觉,极具隐蔽性和危害性。
公安持续重拳打击,全国千余黑窝被端
据公安部披露,2024年以来,公安机关已捣毁**非法制售窃听窃照设备窝点1000多个**,缴获大批设备,有效切断黑产链条。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:**切勿购买、使用此类设备;如发现疑似偷拍情况,应立即报警维权。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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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私不是商品,更不是牟利工具。依法打击,是保护每一个普通人安全感的底线。守住尊严,从不容偷窥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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